訂單取消


顧客依法享有取消權。有關取消權的規定,將在以下的取消指南中詳細說明。

取消說明

您有權在14天內取消本訂單。
取消期限為自您或您指定的非運輸承運人的第三方取得或接收商品之日起的十四天。
為了遵守取消期限,需在取消期限結束前發送取消通知。

取消流程

如果您取消本訂單,我們將在收到您的取消通知後的十四天內完成退款。
對於退款,我們將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同一付款方式,除非您明確同意其他方式。在任何情況下,您都不會被收取任何退款費用。在我們收回商品或您提供已退回商品的證明之前,我們才會進行退款動作。
您必須在通知我們取消本訂單的日期起算十四天內將商品退回給我們。如果未在14天期限前寄回商品,則視為放棄取消訂單與退貨。

您可以使用我們提供的退貨標籤退回商品至以下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新東街1721樓。

如有以下情況,將不接受訂單取消與商品退貨:

  • 人為因素造成任何損壞
  • 人為因素損壞電線
  • 產品的遺失、變更、替換

該訂單可以在我們給予運輸合作夥伴發送商品的訂單之前取消。
如果訂購的是根據自己的規格或喜好訂製的商品,即特別訂製商品,則不可退貨。
這尤其適用於印刷品、雕刻品、雷射雕刻或特定長度的udoqs。